湄职院保〔2020〕4号
院内各单位,各中专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从严从实加强近期校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明电〔2020〕1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自 2020 年 2 月 14日起,在原制定的校园封闭式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对校园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现将具体措施通知如下:
一、再次重申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1.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院开学时间至少到 3 月份以后,具体开学时间要视疫情控制情况并根据省厅的指导意见才能确定,学院会提前 7 天发出开学通知,请全体学生等候通知。
2.任何学生都必须按学院通知的时间返校,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3.凡违反规定拟擅自提前回校的疫情重点地区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门,由门卫直接报防疫部门,送至指定隔离地点进行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后返回原居住地。
4.凡违反规定拟擅自提前回校的非疫情重点地区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门,自行返回原居住地。
5.对不听劝告提前返校者,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再次重申学院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准提前返校工作
1.学院教职员工对象为学院领导、各部门、教辅、二级学院部门人员。
2.除学院党政领导、重要部门、重点场所值班人员以外,其他非常住校内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准回校进行常态化办公,特殊情况需经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才能回校办公。违反规定者将给予严厉处分。
3.学院开学前所有教职员工进入校园必须戴口罩并接受门卫检查:出示身份证和教师卡(无工号和照片的无效)核实身份、登记入册、测量体温,有身体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4.教职员工进入校园时,所携带的人员必须逐一接受门卫检查,不符合入校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校,违者将予以严厉处分。
三、常住校内其他人员需凭《校园出入证》进出校园
1.常住校内其他人员对象为常住枫亭校区内的教工家属和梧塘校区施工人员。
2.疫情防控期间,常住校内其他人员需申请办理《校园出入证》方可进出校园。办理程序为:由本人填写《校园出入证申请表》--将可编辑的申请表以微信方式交代办人(家属代办人为教工,施工人员代办人为后勤处人员)--代办人以微信方式将可编辑的申请表交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以微信方式将可编辑的申请表统一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经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后期保卫科统一制作发放。
3.学院开学前常住院内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戴口罩并接受门卫检查:出示身份证和《校园出入证》核实身份、登记入册、测量体温,有身体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必须立即报告学院医务室按医务人员指引进行疫情检查。
四、其他校外人员入校规定
1.该类人员对象为:送货人员、施工人员、环卫人员、快递人员、属福建建工管理的外单位人员等。
2.该类人员因特殊原因需临时性进入校园必须提前申请,办理申请程序为:由本人向入校事由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以微信方式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手机号码、入校事由、拟入校时间、拟出校园时间、14 天内是否有涉疫情重点地区。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以微信方式提交保卫科审批,经保卫科审批同意后方可入校。
3.进入校园必须戴口罩并接受门卫检查:出示身份证核实身份、登记入册、测量体温,有身体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或 14 天内有涉及疫情重点地区经历者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五、严格执行值班和校园巡查管控措施
自 1 月 24 日起直至正式开学,学院日常值班人员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对校园进行巡查管控,内容包括:处理突发情况、检查门卫执行管控规定情况、有无师生员工提前返校情况、有无校园人员外出未戴口罩情况、校园内有无聚集性活动、有无隐瞒病情人员、有无需要隔离但不执行人员、有无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人员、废弃口罩餐盒等有害垃圾处置情况、食品安全情况、饭堂等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情况等。
请全院所有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本部门所有师生员工,实行“人盯人”管理,责任到人,确保每位师生员工有人跟踪、有人通知、全部知晓,并按本通知规定严格执行。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2月14日